新莊中古大樓,整修增值15%

資料來源:地產王 2008.09.03

陳志明看好副都心,新案每坪衝40萬  

新莊地區不少重大建設尚未完工,加上副都心與頭前重劃區二大重劃區逐步開發,刺激周邊房價上漲,投資客看準這些利多,卡位周邊低公設的大樓與舊公寓產品,等待獲利機會。購買這些指名度高的社區,整修過後房價都有10~15%增值空間。   

經營上新莊房仲業9年時間的陳志明,看好上新莊發展潛力,他認為副都心土地標售價格愈來愈高,未來新案開價有機會上看每坪40萬元,現在購買周邊低公設比的中古大樓,或者卡位捷運新莊線捷運站旁的社區,甚至運動公園旁的舊公寓,都是好的進場時間。 德川社區轉手賺10%  

陳志明去年中介紹客戶,以總價約300萬元買下運動公園旁二樓舊公寓,今年重新整修公寓,並隔成4間套房出租,每間套房月租金約8000~9000元,1年租金收入就高達40萬元,後來遇到有意長期收租的投資客,就以總價557萬元轉手,換算每坪約24萬元,比區域每坪16~17萬元行情,高出許多。  

除運動公園旁舊公寓搶手外,新莊中華路上的中古社區,因為距離捷運站近,公設比又低、指名度高,購買這類中古大樓,若不改變格局,整修不必施以泥作,裝潢成本較公寓產品低。陳志明指出:「有投資客購買德川社區的中古屋,重新拉管線裝潢後,轉手就有約10%的獲利空間,另外包括金色米蘭、峻業京典等,都是自住客指名度高的社區。」 

  除了挑選好產品外,買到好的價位,也是獲利重要關鍵,陳志明曾遇過急售的客戶,他轉介紹給朋友後,經過重新整修,房價從每坪14萬元,增值到每坪20萬元,陳志明表示:「上新莊先前有些個案,早年幾乎可以全額貸款,現在過了二年寬限期,有些都到了法拍市場,價格與市場行情有段價差。」 近運動公園超搶手  

  陳志明建議,在捷運與副都心的開發題材,上新莊房價還有一波漲勢可期,包括副都心周邊的華廈與大樓、中華路、中正路口捷運站旁社區,甚至運動公園周邊公寓產品,都是熱門的購屋區段,可趁現在房市買氣低迷時進場,等到捷運通車投資客一窩峰進場,機會就不若現在佳。 【曾敬德╱台北報導】

都更案MY WAY,帶動新店開發

資料來源:聯合報 2008.08.29  

新店市第一個通過都市更新案「MY WAY」,今年7月底動土,台北縣長周錫瑋致詞剪綵,由於該案緊鄰裕隆城與家樂福,離捷運環狀線大坪林站近,配合裕隆公司規畫住宅區部分興建親水景觀豪宅,還有人工湖等設計,商業區也要引進包括大型購物中心、旅館、影城、企業總部大樓、主題式娛樂餐飲中心等商業娛樂設施,已加速該地區房市開發。  

除「MY WAY」建案,包括目前在新店大坪林捷運站周遭民權路以及中興路裕隆商圈周邊的推案,有「江陵樂」、「三輝墨寶」、「中興馥」、「合環御品」、「合環御璽」、「啟昇之星」等,這些建案,有的已經完工,有的正在推出第2期,大多仍在興建中。  

這些建案大部分特點是,都推大坪數豪宅,從80坪至160坪不等,吸引許多北市南區住戶,加上大坪林站一號出口旁是台北矽谷高科技園區,也吸引高收入的科技人在此定居。以知名江陵建設在民權路新建豪宅「江陵樂」為例,每坪已上看50萬元,絕佳交通優勢吸引收入高買家購屋。  緊鄰大坪林環狀捷運站還有幾項抗跌優勢,裕隆公司未來規畫,住宅區部分將興建親水景觀豪宅,還有人工湖等設計,整體建設開發將有15萬坪,資產總值超過500億元,成為大台北南區最大的新造鎮計畫,對帶動周遭房市具利多作用。  

交通優勢方面,除雙捷運站外,八里東西向快速道路鄰中和秀朗橋端,距離大坪林站近,加上北二高在新店有中興路與安坑兩個交流道,南來北往暢行無阻。  

大坪林環狀捷運線完工後可經五股轉機場捷運線,在大坪林居住民眾,享有搭捷運直達桃園機場便利,房價當然抗跌。 【記者張祐齊/專題報導】

合建房屋出售 所得要稅

經濟日報 2008-08-29

多人集資購買土地提供建商合建房屋,國稅局將認定為是合夥的營利組織,超過個人出資額部分,扣除成本費用後的利益,必須納入個人營利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北區國稅局發現,轄區內甲君與多人集資購買土地,協議土地登記於其中一人的配偶名下,而後將土地提供建商出資建屋出售牟利,所獲利益按各合夥人出資比例金額分配返還,但甲君等人並未將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經國稅局發現後,其超過出資額部分扣除成本及費用後,認列為各合夥人當年度的營利所得,併計課徵綜合所得稅。

北區國稅局進一步解釋,雖然甲君等人聲稱出資購買土地,純粹是一般使用、收益及處分,並非合夥關係,而個人出售土地利得免稅,主張應不須課徵綜合所得稅。但依照最高行政法院97年度的判決,合夥營利事業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兩人以上共同出資經營共同事業,不需要具備永續經營的條件,只要在一定時間內持續進行經濟活動,達成目的後即可解散。因此,北區國稅局認為甲君等人集資共購土地、與建商合建房屋出售是一連串追求利潤的經濟活動,雖非永續經營,但已持續一定期間,而認定為合夥的營利事業。
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如有與人集資購買土地,並與建商合建房屋出售的情形,其持續反覆追求利潤所取得的收益,應立即申報併課綜合所得稅,以免漏報受罰。

假賣地真贈與 規避遺產稅划不來

經濟日報 2008-09-04

重病期間錯誤利用買賣方式移轉財產給配偶,小心被視為贈與,反而因小失大,死亡前兩年的贈與除併回遺產課稅外,還要加處漏稅額一倍的罰款,等於該筆贈與財產全數充公。

南區國稅局最近查獲被繼承人甲君在死亡前半年,將名下所有的一筆建地以買賣的方式,移轉登記給妻子,但並未取得任何價金,甲君死亡後,南區國稅局發現該筆土地是甲君在死亡前兩年贈與配偶的財產,依稅法規定須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因此按繼承日的土地公告現值,計算該筆建地的價值為250萬餘元,併入甲君遺產總額課稅,又因繼承人漏未申報該筆遺產,除遭補徵遺產稅82萬餘元外,並處以漏稅額一倍的罰鍰。

南區國稅局表示,查核遺產稅案件時,常發現繼承人為規避遺產稅,常使用「假買賣、真贈與」的迂迴方式移轉財產,但是只要國稅局進一步查核雙方是否真有資金往來,即可查獲是不當逃漏稅的贈與行為,使用這種手法逃漏稅很容易被稽徵機關查獲,還將因此被加罰一倍罰鍰。

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配偶間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但同法第1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仍將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應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目的就是為了防止民眾利用生前贈與移轉財產,規避遺產稅。

不過,很多民眾仍採取錯誤的規劃方式,尤其是擔心被繼承人的財產過多,常在被繼承人重病期間,就趕快移轉財產,但是錯誤的規劃方式,很容易被國稅局查到逃漏稅行為。像上述案例,配偶之間的財產移轉,如屬贈與,免課贈與稅,但死亡前兩年贈與會被歸課遺產稅,因此,很多民眾採取「假買賣,真贈與」的方式,但是,如果無法提供確實的資金流程,會被國稅局視為贈與課稅,並加罰漏稅額一倍的罰款。

以遺產稅最高稅率50%計算,補稅加罰款漏稅額一倍,等於該筆贈與財產全數送給國庫,納稅人白費了規劃工夫。

全球大減稅 台灣要跟進?

工商時報 2008-09-02

全球景氣吹寒風,企業與消費者信心進一步下滑,環太平洋國家包括美、日,以及亞洲四小龍中的星、港與南韓,今年來相繼祭出以退稅或減稅為主軸的經濟振興方案,以刺激內需來度過難關。

平常最喜歡與國際接軌的台灣,該如何因應經濟變局,現在仍摸不著頭緒,相關減稅議案,標準答案是須等待一年後的賦改會結論出爐。問題是,一年後,台灣的內需「市場」還在嗎?

今年年初,受次貸風暴肆虐的美國,最早宣布振興經濟方案,總規模達1,680億美元,當中對個人進行最多600美元的一次性退稅,估計受惠戶數達1.3億戶。

緊接在美國之後,亞洲的新加坡與香港也於2月大規模的退稅措施,新加坡的退稅總金額共達18億新加坡元,平均每人可領到300新加坡元,香港則提撥高達400億港幣的退稅金,發給140萬個納稅人,每人最高可領到2.5萬港幣的退稅金,平均退稅率高達75%。除了退稅,香港政府還同時規畫降低所得稅的計畫。

南韓政府則在6月時,有感於能源與食品價格飆漲對經濟造成額外的衝擊,也提出總規模10.5兆韓元的振興經濟方案,當中退稅金額約占7成,嘉惠近1,300萬人。昨日又再度宣布減稅救經濟的規模,計畫在5年內減稅190.5億美元。

經濟瀕臨衰退的日本則於8月底宣布新一波的經濟振興方案,總規模達11.7兆日圓,是6年來最大的景氣振興措施。

台灣新政府在5月上台,主打擴大內需方案,對7月開始的週末直航包機與陸客來台等措施,寄望甚高,認為可為內需市場注入活水。當時,在野黨也提出退稅議案,但退稅是否有助經濟?並無明顯事例,因此在輿論上並未獲得多數支持。

但是迄今,陸客來台觀光一天僅有1千人,尚不及當初預估的一半,台灣要靠陸客帶動內需,現在已嚐到幻滅之苦。另由美國上週發布的經濟報告來看,退稅對美國經濟確實已產生立竿見影之效,經濟成長率已由首季的0.9%,急升至第二季3.3%。

但是退稅效果能夠持續多久?雖然仍是疑問,但是政府的施政原就該審時度勢,長短期做法都該有,以能相互銜接。賦改會的結論關乎租稅制度的改革,屬於中長期的結構調整,但是提振內需,急如星火,關乎百姓生活,政院該有當機立斷的決定。

REITs 投資開發型不動產 鬆綁

經濟日報 2008-06-16
吸引陸資來台,間接參與愛台12建設

為吸引陸資來台參與「愛台12項建設」,金管會修改不動產證券化條例,開放投資開發型不動產, 並鬆綁可投資的開發型不動產標的,藉此導引大陸資金來台投資,紓解總經費需求高達3.99兆元的愛台 12項建設財源壓力。   

準金管會主委陳樹昨(15)日表示,不動產證券化開放投資開發型不動產,主要是提供陸資投資愛台12 項建設的選項之一,將來如何導引陸資參與愛台12項建設,因涉相關部會職權,還須洽相關部會意見。   

根據現行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只能投資已有穩定收入的不動產,還在開 發、沒有穩定收入的開發型不動產則不能投資。配合這一屆立法委員任期,在這屆立院開議之初,約 4、5月間金管會已重新提出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修正案,將開放投資開發型不動產。   

金管會官員表示,這次提出的開放內容,與過去最大的差異在於,在政府有投資或保證的公共建設,過 去的修正方向是完全不能投資,這次則放寬相關限制,無自償性及部分都市更新案不受限,讓可以投資 的開發型不動產,範圍更廣。   

這項開放,除可導引陸資來台參與公共建設外,也將為房市加溫,不動產相關業者就可以募集REITs方 式,籌措開發案的經費。   

金管會高層表示,只要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修正案完成立法,加上經濟部訂定陸資來台投資辦法,陸資就 可藉由投資不動產證券化受益憑證方式,間接參與愛台12項建設的投資。  

  根據這次金管會送出的條例修正案內容,公開募集的REITs,可以投資的開發型不動產有三類:都市更 新土地、建物及不動產相關權利;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中的公共建設;主管機關核准參與的公共建 設。私募的REITs投資範圍,則不設限。

內政部長廖了以昨日表示 檢討都更容積獎勵

自由時報 2008-06-12
政府對都市更新容積獎勵的態度是否出現搖擺?內政部長廖了以昨日表示,為減少對都市品質產生傷害,將檢討都市更新的容積獎勵。

廖了以昨日對記者詢問是否延續民進黨政府先前推動的重大都市更新計畫時,主動表示,為減低高容積率對都市品質的衝擊,將檢討都市更新的容積獎勵。因提高容積率並非推動都市更新的唯一獎勵辦法。

行政院去年11月曾宣布,將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程序指定「策略性再開發地區」,並將現行1.5倍的法定建築容積獎勵上限擴大為兩倍;所謂「策略性再開發地區」包括位於高速鐵路、鐵路、捷運場站400公尺範圍內者;位於水岸、港灣周邊適合高度再開發地區者;配合國家與地方重大建設發展需要辦理更新者;及振興老舊社區經濟產業、重塑都市機能辦理更新者,共四種。當時的行政院長張俊雄表示,預計放寬措施可於今年內帶動200個都市更新案,吸引一兆元民間投資,創造二兆元經濟效益。

至於廖了以昨日並未明確表示最高兩倍容積獎勵上限是否會改變,僅多次提到會「檢討」;但因他提出高容積率將對都市品質產生衝擊的說法,業界普遍解讀為「政府將下修原本容積獎勵的上限與區域,且在日後的審查態度上會趨於保守」。 內政部官員指出,去年前行政院長張俊雄在宣布容積獎勵的政策方向時,主要用意是為提高民間投資意願,加速國內進行都市更新腳步,但其實缺乏實質規劃;後來責成營建署就依此政策方向開始進行「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的研議。

官員說,目前「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在內政部法規會的研究後,發現其中對容積獎勵的範圍與程度,可能超出原本都市更新條例母法的立法範圍,因此「有法制上的疑義」,故並未與日前的「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一起在內政部部務會議中通過。 不過,有官員認為,畢竟都市更新每個個案都是獨立來討論、審核,當初選定的放寬容積範圍,也是依照所謂「以大眾運輸導向的空間發展型式」(TOD)來規劃,已經將大眾捷運的交通便利性考量進去,希望在都市捷運站周遭的都市更新案,能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因此是否需要作通盤性的檢討,好像也沒有什麼必要性。

官員表示,部內目前希望由政務次長賴峰偉組成專案小組,先仔細討論過「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並形成結論後再重新提部務會議討論。 官員私下並且不諱言,既然部長都提出要再「檢討」的說法,看來這項「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勢必會整個都「從頭開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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